| 7月26日晚,临沧市邮政局利用召开全市邮政局长座谈会之机,邀请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老师专题辅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临沧局所辖各县邮政局长、市局中层管理岗、人力资源部、工会相关人员40人参加了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邮政实行公司化运营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邮政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使各企业规范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确保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该局未雨绸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组织管理层先学一步,以期达到逐步铺开、逐步深化的目标。

市局领导也参加培训

参培人员在认真学习

培训老师为大家讲解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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