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3日,由省级有关部门组成的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国债建设项目验收组一行12人,对我市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国债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踏看、查阅资料等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国债建设项目是2001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实施的项目,项目建设由保护、科研、基础设施、科普宣传四项工程组成,总投资1025.0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61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8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330.0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249.7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61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8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554.75万元。
通过一期国债建设项目的实施,建成保护区办公用房共3250平方米,新建和翻修保护区管理站共14个,建成瞭望塔2座,哨卡15个,建立了标本室、野生动物监测台、生态监测站等基础设施,并购置了一批防火设备、监测仪器、办公设备,使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得到提高,办公条件明显改观。有效地保护了北回归线附近保存较为完整的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对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