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临翔区南屏社区、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83岁老人代玉珍,说什么也没想到,到老了国家还给她“发工资”。去年开始,老人每月领到国家给她发的30元“工资”。老人说的“工资”是去年我市开始发放兑现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老人就是其中的受益者之一。老人告诉记者,“活了大半辈子,这样的好事从没敢想过,这是党的政策好啊,国家这么关心我们这些农村人,我感激不尽啊。”
去年,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贫困标准测算统计,我市仍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9万人,这19万人全部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对他们发放兑现了6179.01万元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今年,我市继续将这19万绝对贫困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至4月,全市共发放兑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773.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13.2万元增发760万元,增幅为37.75%,真正做到按标施保、按月足额发放,确保了全市19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同样是生活在临翔区南屏社区的王志鸿一家,夫妻俩下岗,一双儿女,女儿在北京上大学,儿子上高中,家里还有一个90岁的老父亲,夫妻俩靠摆摊炸洋芋养活一家人,生活压力很大。2004年,社区了解到这家人的生活境况后,将他们夫妻俩和一双儿女纳入城镇低保对象,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去年,王志鸿的老父亲又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月领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家人都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我家很重要。每个月能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而且,随着物价的上涨,我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也跟着调高,冬天有烤火费,逢年过节还有过节费,这都是国家对我们这些低收入家庭的关怀,我们感到很高兴。”王志鸿向记者道出了他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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