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近日,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刘朝明总工程师带队,省局纪检监察室、事故调查处及大理监察分局等一行八人组成的第二督查检查组,对临沧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先后深入到临沧鑫圆锗业有限公司大寨煤矿、临翔区韭菜坝煤矿、沧源县莲花塘煤矿新井进行了实地检查。
市经委领导陪同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反复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各产煤县(区)、各煤矿企业要以隐患排查治理整顿为重点,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活动,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和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的煤矿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