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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工伤保险条例》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960户,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23.2万元,清理整顿4个未经审批的组织,取缔1户违法职业介绍机构,并对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非法收取抵押金等行为的单位,及时进行责令改正。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上,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为“2006-2007年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
全年共巡查各类用人单位1647户,占任务的143%,对违法、违规或违章行为采取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措施191件,处理和罚款金额共计15.345万元,其中:行政罚款5.799万元,办理投诉案件72件,办结70件,处理突发事件10起,共补签劳动合同2883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302.02万元,督促社会保险登记389户,追缴各项社会保险29.14万元。案件报备完成191件,结案率达95%以上,分析典型案例49件,占任务的109%。
按属地分配原则把协管员定格在各监察网格中,对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劳动保障基层站(所)开展工作。通过“网络化”监察,新增单位信息312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3686户次,服务劳动者26770人次,服务离退休人员5505人次,报告违法嫌疑82件,协助办案1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8件。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