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加强与工商、人事、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掌握监察对象的用工信息,摸清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底数,顺利完成农民工工资清欠、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活动,有力打击了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工行为,净化了劳动力市场的整体环境。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的通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劳动保障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云南省劳动执法年审办法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欠薪1万元以上的企业的监督查处力度,并将其欠薪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在年审工作中主动与工商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协调,把企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与工商年检有机结合起来,掌握注册企业、机关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信息,摸清年审底数。
根据《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暂行规定》(云劳社办〔2006〕169号),我市及时充实调整了领导小组,把各县(区)分管领导作为成员,结合实际,本着自愿与推荐相结合,统一组织,统一标准,提高质量的原则,共完成年审户数2715户,占任务的107%。同时,由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共同对获得2006年度“云南省Ⅰ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4户企业进行授牌,并有107户企业被申报和推荐参加2007年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工作,经过审核,14户企业报省厅参评“云南省Ⅰ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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